工作职责:学院人事、档案、学科等,主要包括:
一、 教职工人事信息管理,年度考核,人员招聘及培训,证明材料的办理。
二、 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、岗位的核定和评聘,教师资格认定,职员的聘任与管理,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及考核。
三、 教职工学历学位清查及在职进修管理。
四、 奖励的评审选拔。
五、 职称聘任材料的评审。
六、 岗位津贴异动汇总,退休、返聘手续办理,社会保险和劳保、福利相关工作,因公致残等级的评定,丧葬费、抚恤金和遗属补助办理。
七、 科研流动岗的聘用、在岗管理和解聘。
八、 档案管理和移交。
九、 “211”和“985”工程项目的申报、经费预算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;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布置的工作。
十、 学院印章管理。
十一、 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